BG大游通过各监管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测体系、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基本建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重点食品的抽样检测合格率显著提高,全县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产业既快又好发展,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兽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控制在7%以内;
县城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8%以上,县城牛羊进点屠宰率达到90%以上,县城家禽进点屠宰率达到80%以上;
地产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酱油、食醋达到89%以上;
餐饮单位(接待能力在80人以上)量化分级率达到90%以上,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的《食品准营证》率达到95%以上;
(一)重点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课题,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抓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控,从根本上促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1、建立网络,完善制度。20__年底全县所有的乡镇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构建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部门监管重心向农村下移,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要继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按照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的要求,将目标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居委会、每一个科室,乃至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实现责任共担。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畅通举报投拆渠道,充分发挥全县142个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的作用,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筑有效的“群众监督网”。
2、重点抓好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控,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预防,农村食物中毒事件要有大幅度下降。
3、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制定《食品安全示范标准》。20__年在全县创建1-2个食品安全示范乡。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水平。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学校食堂、家庭聚餐和分布在农村的小餐馆、小食品店、小加工作坊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有效遏制过期变质和有问题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不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以群众需求量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食品为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进行集中整治。要突出“四个重点,实施工程”。同时抓住上年度抽样检测合格率低的酱油、醋、枸杞等品种不放松,采取重点区域重点整治,重点品种逐项整治,重点问题督促整治的方法,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专、抓实、抓细。
四个重点是:一是突出农村集贸市场,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二是突出“两边”和“两堂”。即县城周边和学校周边,学校食堂和农民工食堂。三是突出四品。即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熟食品和食品。四是突出“五小”。即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
1、由安委会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以以下七大工程为支撑,实施“城乡市场综合整治工程”。
2、由农牧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实施“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工程”。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3、由质监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食品加工企业普查、审核、验收工程”。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4、由工商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活动,狠抓“两边五小”(县城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和“四类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食品、熟肉制品)专项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
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5、由发改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配送工程”。规范食品进货渠道,减少农村食品安全隐患。
6、由卫生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餐饮业洁净工程”。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和各类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推进“放心碗”工程。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7、由粮食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清理街头早餐摊点,规范整顿早餐市场。
8、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年活动”。在县电视台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培养一批信息员,让食品安全下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从基层和基础抓起,深化食品安全宣传面,切实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和参与能力。
(三)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探索建立覆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以高风险食品和日常消费量较大的大宗食品为重点监测对象,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客观真实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状况。汇集整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利用,有针对性地实施食品安全动态性和预防性监管。进一步深化重点食品评价性统一抽检工作,扩大品种检测范围和检测批次,对检测合格率低的品种,请专家分析原因,商讨对策,及时整治。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等发展情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适时面向社会预警公告,最大限度地预防、减轻和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险因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控制水平。
(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完善信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工作交流、绩效评价、抽样检测、事故查处、督查督办等信息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二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制度建设,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保障处置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网上直报。三是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典型经验,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信用监管档案,建立以法制和道德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设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奖和义务监督员举报贡献奖,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大力宣传诚实守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失信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对违法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一)坚持创新,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平台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深化、细化,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以量化数据为考核依据,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更具可操作性。对地方政府,重点考核是否将食品安全责任制纳入当地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是否到位、重点食品抽样检测合格率是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是否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是否及时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督办事项落实情况等。对相关部门,重点考核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履行、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重点工作量化指标完成、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情况等。优化考核方法,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紧密结合,邀请人大、政协、监察等单位领导和食品安全专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暗访检查,将平时暗访、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构筑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共同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地域监管责任。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在全区将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乡镇一级,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并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环节监管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分段管理的原则,分工负责抓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推行部门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片区责任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频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查处,限期整改。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现场观摩活动,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
(三)培育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质量意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诚信企业评选奖励办法》,树立典型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把依法监管和为企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地产名牌食品。通过正确的引导和强有力的监管,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诚信、质量意识,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以提高我区食品产业工业化程度来保证食品安全。
(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充实食品安全工作力量,加大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地方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公办案、监督抽查等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13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安全,建设“平安陶庄”、“和谐陶庄”而努力。
认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做到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干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部门合力齐抓的局面,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坚持以推进“三网”建设为目标。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落实食品安全部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责任机制。二是积极依托“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把“千村放心店”的建设纳入农村规划,加快各行政村的“四位一体”建设步伐,努力推进农村其他食品商店的优胜劣汰和规范经营。三是不断完善基层群众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形成一支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的村级监督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按照县政府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进市安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参与“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努力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部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二是建立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系数。三是以餐饮业为主的“五小”行业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有证饮食的卫生标准,同时坚决取缔无证饮食摊店,加强霍乱预防工作,认真做好镇内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领域的检查,组织开展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五是以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品安全为监管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六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督查和检测,严格整治或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七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整治安排,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领域,餐饮食堂,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强化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县镇两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责任的责任制,突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在总结几年来全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思路,以协调促监管,以服务促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加大督察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各镇(街)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线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落实,完善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要继续推进和深化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及示范点的提质扩面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2、有序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正面引导、政策引导,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推进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争取有3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农村家宴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农民举办红白喜事的需要。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责任,控制源头,加强产地和投入品管理,形成统一有序、协调有效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格局。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禁止不合格的农产品入市销售,保障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安全。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抽检,对重点产品、重大节日做到随时进行重点抽检。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体系。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二)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鼓励企业尽快创造取证条件。继续做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与规范工作,不断提升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建立健全定向供应学校、食堂、餐饮业等公众消费场所食品和生产单位的信息档案,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预防食品安全的发生。合理规划设置定点屠宰场,加快屠宰场的整合提高,推动屠宰企业升级改造。同时要严厉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禽畜和注水肉、牛、羊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三)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规范经营者的市场行为BG大游。进一步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在亚太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推行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食品批发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电子化工作,全面构建电子监管平台。依法查处收购、储存、运输和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管理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各种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警示,全面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诚信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抓好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学校食堂、餐饮卫生条件的许可入手,强化许可后续监管、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工作。学校食堂、餐饮单位持证率达95%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餐馆的检查和监督;全面推进“五常法”管理;做好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及重大活动(特别是世界合唱节、世博会)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根据县政府《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确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完善整顿工作格局,强化整顿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逐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快速有效的指挥系统、应急处置系统和保障系统。
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小作坊、食品小摊点为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层面的整治方案,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有效遏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清查和防止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和防止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污染食品,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同时,进一步巩固豆制品、地沟油整治成果。强化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注重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维护食品生产经营市场正常秩序。
积极实施校园食品放心工程,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推进校园“放心店”提质扩面工作,提高名优食品的配送率;二是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坚持和完善A级、B级学校食堂“五常法”及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C级学校食堂的管理水平,同时BG大游,继续实行米、油、肉、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程;三是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净化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完善食品安全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测信息沟通,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食品信息分析,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适时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增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执行意识,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会处置、能协调、懂指挥。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督促学校食堂完善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为主,加大监管力度,全力防控学校食堂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一)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清洗消毒、人员管理、食品加工、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实现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全覆盖,对于曾发生过食物中毒、受过行政处罚、在监督抽检中发现过不合格样品,以及量化分级等级较低的学校食堂,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重点时段食品安全大检查。春季及秋季新学期开学前,要求学校食堂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开学后,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应涵盖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帐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假期后食品仓库是否及时清理、餐用具是否重新清洗消毒、新进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等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对各学校执行米、面、肉、油等大宗食品集中招标采购、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并于开学后三周内上报检查情况。
(三)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在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督促学校加大投入、提档升级、强化管理等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比例,全面消除“C”级。推动学校食堂开展“透明厨房”、“眀厨亮灶”建设活动,逐步完善并落实原料采购透明、人员管理透明、加工过程透明、餐饮具消毒透明“四个透明”制度。鼓励学校食堂采用5S、6T等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中高考食品安全驻点监督。中高考前,对中高考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等餐饮单位进行逐一排查,落实保障措施,要对中高考供餐食谱严格审查;考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实行全程驻点监督,切实防范中高考期间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校外学生小饭桌的管理。全面排查校外为中小学生供餐的“学生小饭桌”,实施备案公示制度,与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引导有需求的学生到经过备案公示的正规“小饭桌”就餐,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未经许可或备案的校外学生小饭桌。
(六)加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监督管理。开展校园周边200米内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持证经营单位的提档升级,无证的整治达标,或依法取缔,统一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标识,逐步规范其食品经营行为。
(七)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对高风险时段、高风险品种加大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全力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反应,科学处置。
(八)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日常行为。通过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近期,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关于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北京市卫生计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工作,认真履职。
《通知》分为6个方面的重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实施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和其他重要工作。
其中,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方面,除加快地方标准制定外,还将探索京津冀食品安全标准协同管理机制,主动与天津、河北等地对接,积极探索三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互认工作和协同编制机制,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服务社会。
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方面,要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社会监督员制度;升级完善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研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比对甄别智能系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事后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动态管理以及开展区域合作,与天津、河北等地进行协商,探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协调认同机制,方便企业、促进流通。
在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实施方面,要加强监管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开展食品企业人员宣传教育;食品安全标准及时传达到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加快推进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要建立北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工作机制;稳步推进201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食源性疾病负担调查;探索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鼓励医疗机构扩展食源性疾病监测。
在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体系建设;加强队伍培训;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鼓励开展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完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推进我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活动方案〉的通知》(粤食委[*]6号,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考评细则〉的通知》(粤食委办[2008]20号,以下简称《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以示范带动,全面加强乡镇、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加强对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试点工作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确保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按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要求,经过努力,使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现有监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盲点和盲区基本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显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普遍提高,食品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今年年内各县都要启动试点建设,其中紫金县、连平县要全面启动示范县试点建设工作,东源县船塘镇、和平县热水镇、龙川县麻布岗镇要努力抓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建设。
各县、各示范创建单位要按照《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部分试点在今年年底通过省级验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大对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在省级验收前组织对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初审。
(一)加强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地方政府对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统一组织领导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经费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经费。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食品监督网络,完善乡镇(街道)、村委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各示范创建单位要根据实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岗位,抓好食品安全协管员及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的食品安全组织基础。层层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全面的、延伸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制度,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监督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推进农业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继续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培育农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农产品质量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推行农副产品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配送企业、大型生产基地的检测网络。
(三)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巩固深化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五小”的整顿和规范。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取缔无证照生产小作坊,对小作坊推行分类监管和集中生产,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四)整顿食品流通秩序。继续推行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卫生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市场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市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推进农村食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积极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放心店)建设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流通环节整治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
(五)加强餐饮消费监管。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普查、登记,建立监管档案。严格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确保示范单位政府所在地以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馆和大排档的取证率达100%,学校食堂的取证率达100%,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台帐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彻底解决餐饮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建立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开展农村厨师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农村聚餐的饮食安全。
(六)强化畜禽屠宰监管。建立健全生猪产地、宰前、屠宰检疫和猪肉品质检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示范单位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政府所在地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推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
(七)抓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各示范创建单位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根据实际开展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网络,形成乡镇、村、组三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县(镇)的创建工作,并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到政府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到领导机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三落实;要在明确各部门创建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责任、目标、任务三明确。
(二)成立机构、保障经费。食品安全示范县(镇)创建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县要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专门办公机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大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做到机构、经费、人员三到位。
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要,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展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和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行动,省政府专门出台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案件。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食品质量明显提高,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特别是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同时,《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省政府下发了通知,组织开展了深入广泛地学习宣传活动,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有利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规章、细则尚未出台,基层执法部门职责不清,执法工作存在一定难度。一些地方的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对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食品经营重复检查、多头,而一些食品小作坊、小饮食摊点等却无人监管。二是随着食品监管职能的调整,打破了原有工作格局,承担新的工作任务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取消日常抽检收费后,有的地方不能及时落实工作经费,严重影响了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宣传不深入,工作力度不大,整顿工作进度缓慢。尤其是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排查整顿不到位,还存在不少监管盲点和漏洞。四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整体薄弱,尚未形成合力,一些地方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等现象。五是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滞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基层资源配置薄弱,农村地区监管队伍整体不足。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准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肩负的重任,进一步增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BG大游,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个行业。只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作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工作的强大合力,这项工作才能抓好、抓出实效。
(一)认真落实部门职责。《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卫生、农牧、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去年9月,省直机关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及时调整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BG大游。刚才,我们又审议了我省《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具体职责。可以说,目前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已经明确,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制定、信息公布、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规范制定,及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真正担负起综合协调的职责,为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农牧部门要负责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方面的监管工作,从源头抓起,做好质量监管,保障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安全。质监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对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等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工商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坚持和完善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食品流通场所的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负责做好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宾馆、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销售的监管,确保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其它相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既分工负责又密切协作,既避免职责交叉又防止监管空档,努力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新局面,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有效。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司其职、发挥优势,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各成员单位都是食品安全监管整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每个环节都事关全局,必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上下拧成一股绳,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不出问题,每个部门的工作都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这个大局不出问题。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BG大游。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中,与部门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抓紧抓好。三是要强化协作意识。食品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监管的交叉点也多,难免发生重复检查、重复抽验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更多地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抽检等方式,既防止推诿扯皮、出现监管空档死角,又防止检查过频过滥、发生执法扰民现象,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维护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协调统一、互利互惠。四是要强化统筹意识。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解决好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一般监管与特殊监管的关系,在加强全面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食品(高风险食品)、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特殊行业的监管。特别是要注重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前谋划,未雨绸缪,把食品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各个环节,做到“无缝覆盖、无缝对接、有效监管”。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已经探索和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传统监管向现代监管、从经验监管向科学监管的重大转变,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提高监管能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刚才大家讨论的《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甘肃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就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适应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今后,我们还要建立一些这方面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全面推进和落实食品安全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把监管的全过程纳入法制轨道,切实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机制,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四)努力处理好四个关系。面对当前食品安全的新形势,各有关部门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和改革的思路,处理好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食品企业发展与食品安全的关系,督促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始终摆正“好与快”的关系,坚持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的协调统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规范、强监管,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的新型道路,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以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二是正确处理好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管的关系,坚持技术监管与行政监管并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监管效能。三是正确处理好部门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关系,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同时,更加重视部门各负其责和企业第一责任的落实,更加注重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四是正确处理好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的关系,坚持城市监管与农村监管并重,在全面提升城市食品监管水平的同时,大力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监管人员不足、监管工作不到位和城乡结合部监管工作缺位、断档等问题,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平衡发展、协调推进。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根本,国家稳定的基础,社会发展的前提。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食品监管工作也处于重要的转型期、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非常繁重。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为食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强化对食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要求,全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由“以条为主”的垂直管理改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分级分段管理,明确了卫生部门和各监管部门的职责权限。目前,分级分段管理的食品监管新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如何适应监管工作新体制,建立监管新机制,履行监管新职责,确保食品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是摆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门工作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一方面主动做好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为各有关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好食品监督管理体制调整后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要加大对食品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要落实好这项规定,实现收费检验到付费检验的转变,就需要各级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确保付费检验必要的工作经费。另外,一些地方由于监管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监管频率和覆盖面达不到要求,增大了食品安全风险。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把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日常监管经费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建设,是我们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配齐配强各级食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加强食品专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要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监管工作发展需要、具有改革创新能力和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工作队伍。要立足食品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科学制定标准,保证选人用人条件不因机构改革而降低,干部的成长进步不因体制调整而受到影响。要帮助解决好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
四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切入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依和监督意识,营造有利于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要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种和优秀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食品安全和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实现食品安全好、产业结构好、市场秩序好、经济社会发展好的目标。
五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发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按照全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及时、准确了解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将整顿任务落到实处。过几天国家卫生部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专项督查组将来我省进行检查,省卫生厅已拿出接待方案,各部门一定要做好情况汇报和接受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春节即将来临,节前组织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都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1、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三网建设。力争XX年底在全区所有街道、镇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街道、镇对本区域食品安全负总责,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分管领导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综合管理,推进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社居委、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群众监督资源的整合,落实工作保障,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2、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重点开展“两边五小”(城市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卫生的指导,对乡村厨师进行登记造册,开展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
1、大力开展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以及生产过程的治理,采取查处打击和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种子、种苗、农药、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以及无污染添加剂。大力整顿农资市场,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抽检,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水平。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管理覆盖率8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年增长达40%以上。
3、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追溯制度。继续实施对蔬菜等产品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和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促使全区XX年底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5%以上;饲料抽检合格率90%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平均合格率95%。
1、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容器的市场准入,推动食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加大对13类重点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推动市场准入顺利实施。进一步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档案,严格证后监管,严查无证生产。完善食品安全分类分片监管模式,认真组织开展强制性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出厂检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监督抽查率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和原辅料的备案审查、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的备案管理,备案率达100%。加强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审查制度,开展对部分试点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开展食品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意识。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提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检自测能力。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的整治。研究制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有关措施,落实产品目录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小作坊巡查制度;建立健全以街道、镇政府负总责、小作坊业主为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和街道、镇安监员、社居委、行政村协管员为巡查主体的责任体系。完善以“三员四图”为基础的分类分片动态监管机制,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普查普测、分类处理和建档工作。探索切实可行的分类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对b、c类企业和重点食品的整治力度,加强对d类企业关停的指导协调,坚决取缔无证无照、不具备食品生产条件的企业。
3、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治劣执法工作,加大不安全食品召回力度。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志,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继续整治各种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1、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突出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地区,突出粮、肉、蔬菜、油、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突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送货下乡等重点场所和环节,突出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端午、中秋、国庆、农家乐等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积极推进“所村挂钩”的农村市场监管新模式,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形成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检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3、大力推广运用诚信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建设现代化商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通过推广运用诚信通系统等新方式、新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行之有效的新体制、新机制、新方式、新经验。
4、加大食品质量监测与快速检测力度,强化食品质量监管。针对近年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较多的食品和节日食品、农村食品、高风险食品,加大质量监测与快速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继续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建设。深入实施以“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放心早餐”等为主要内容的 “三绿工程”,并向农村市场不断延伸。大力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建立健全覆盖全区乡镇的食品供应网络。
1、突出卫生执法重点,强化餐饮、学校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强化餐饮单位法人和学校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法制意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改进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2、强化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行政处罚,强化群众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继续开展“卫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3、推进对餐饮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工作。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亮证的监管工作;加强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粮、油、米、面的索证管理和餐(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工作;强化对食物中毒事件等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继续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加强高考、中考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1、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定期、联合以及前的通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和统一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单位的评选,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签订责任状,落实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和责任制度,引导企业树立科学、正确的市场竞争意识。
2、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订和修订包河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要求,配套制定关于应急预案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演习演练,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监测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的规定。
3、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根据区政府与各有关部门、镇、街道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区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年底组织对各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察力度,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将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到街道、镇一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并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环节监管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和分段管理的原则,分工负责抓好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推行部门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食品安全片区责任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平台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揽、统筹、统帅的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结合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对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考评。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建设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与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的沟通,广泛收集食品安全监管与产品检测信息,并规范信息部门、联合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积极利用媒体、简报、网站及时信息。
我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及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于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展壮大我省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农村监管力量,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使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一是提高认识,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省里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结合实际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各地争先恐后,积极争取列入示范县行列,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各地普遍由县(市)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示范县建设年度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三是积极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协调机制建设,将监管重心向农村转移。全省所有乡镇都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建立委、办、站的工作目标,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省政府根据首批部级示范县磐石市的成功经验,从再就业基金中拿出300多万元购买600多个公益岗位,保证每个乡镇配备1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切实加强监管力量。四是努力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出台了《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与各监管部门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信息综合利用与通报制度》、《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农村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处置制度》等,使监管工作有所遵循。五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整顿规范农村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突出重点部位抓监管,加强对农村大集、中小学食堂、敬老院食堂及小卖部的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隐患;突出重点时段抓监管,对农村婚丧嫁娶、帮工聚餐置办酒席实行跟踪检查,避免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突出重点人群抓监管,强化对外出打工人员、中小学生、野外作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些县(市)还举办了县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习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通过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实得到了加强。我省的有关经验得到了国家的肯定和推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各地创建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农村食品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仍然在农村,最基础、最艰巨、最繁重的工作任务也在农村。示范县创建活动找准了改变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突破口,是针对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的总体工作部署。各地一定要以创新的精神、发展的思路、改革的手段,切实把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要积极扩大食品安全示范效应。充分发挥首批国家及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示范带头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示范县建设,增加示范县、乡数量,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铺开。进一步加强对首批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检查和评价工作,在总结前期经验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第二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示范经验,突出“亮点”、“特色”,巩固创建成果,抓点带面,全面扎实推进。
二是要重点抓好“三网建设”。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与创新监管方式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制度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从政府、企业、社会三个层面入手,切实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政府责任网建设”,实现乡镇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真正做到“机构、人员和办公场所”三到位。大力开展“群众监督网”建设,加强培训,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畅通举报投拆渠道。
三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完善落实创建目标。要对照标准、细化目标,找准自己的特点,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要以“五小”(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和小食品店)为整治重点,突出农村集贸市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要以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责任体系,确保食品安全示范县“建得起、立得牢”。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推出新举措,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抓出成效。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国家形象。今年是奥运之年,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国家下达我省的奥运食品安全任务在落实中万无一失,确保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我省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于国家层面调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涉及的时间原因,今年不再召开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委员会会议,在此,就做好今年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强调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监管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抓好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意识,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投入和基础建设,尤其要把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工作目标。要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按照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互衔接,克服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实现无缝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在目前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明确调整之前,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过去的职能分工做好监管工作。作为综合监督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为各级政府当好参谋。要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确保安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奥运食品安全,增强政治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要严厉打击违反高毒农药经营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禁限用物质经营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含有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有效制定专项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具体责任人。对食品安全隐患要有预防措施和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应急保障和物资储备机制,加强事故日常防控和应急准备,应急预案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特别要进农村,搞好演练和培训,逐步形成全社会的食品安全快速预警与反应体系。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因此,培养和教育从业者的社会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主动维权意识,是促进食品安全状况好转的基础所在。必须通过形式多样的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知识。要认真贯彻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开展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等“五进”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正确消费,努力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的群众基础,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加强食品企业信用建设,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预警网络平台。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采集企业信用信息等,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比,完善信用奖惩运行机制。积极发挥企业信用协会的自律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作用,建立企业诚信文化,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口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地及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不断完善信息通报交流、信息监测与机制,努力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化和规范化。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食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调查与评估,科学判定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强化薄弱环节监管。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策部署,把食品安全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适时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市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各地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发挥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食品安全保障投入,增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装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各项目标任务和责任的分解落实工作,确保重点工作和成效如期实现。
全面推进“三网”建设,努力完成“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建设三年目标任务。“千万工程”建设要确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力求高质量,做到又好又快。一是攻坚克难,实现全覆盖。重点是要加快欠发达地区建设进度,尚未完成创建目标的地区要集中力量,一个一个抓好落实。各地在完成基本覆盖任务后,要在巩固、提高和发展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千万工程”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连锁超市、放心店向学校、社区和一些厂矿企业延伸,同时着力探索“无店村”食品安全保障的有效路子。二是加强配送,做到高质量。把扩大连锁和配送作为提升“千万工程”质量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大连锁龙头企业和配送中心建设扶持力度,加强对农村放心店改造提升,较大行政村放心店要成为连锁便利店,农村放心店实现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三是抓好延伸,落实责任网。切实抓好各级监管部门内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完善,坚持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责任向基层延伸,建立和落实乡镇、街道、学校、村居等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四是注重整合,发挥群众监督网作用。利用乡镇政府改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的契机,增强食品安全监督的功能。积极整合和发挥各监管部门在村一级的监督、协管队伍的作用,推进“多员合一”的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每个市都要抓一个县的试点。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
一是大力实施《浙江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浙食安委办[**]24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检查对照三年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薄弱环节和工作难点,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总结近几年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和“三网”建设经验,选择3-5个县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行动。组织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推行产地编码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探索建立蔬菜、水产品、猪肉等生鲜食品的市场准入机制,实现农产品质量的可追溯。三是加强以市场准入为核心的食品生产加工业的全面治理工作。以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为重点,以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为突破口,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实施多种形式的整合提升。全面实施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争取前28类食品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90%。四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按规定公布监测信息,及时进行消费引导和提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管理。五是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学校周边餐饮和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积极开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以强化原料索证为重点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推行“五常法”管理模式,以提高餐饮业自身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按照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切实抓好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当前我省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继续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全省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3号)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浙江省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探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长效机制,力求在这些老大难问题上有所突破。强化监管,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抓好以农药(兽药)残留、违禁药物使用等为重点的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和投入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按照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完成三年整治任务。集中开展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具体措施。突出酱腌菜、炒货、饮用水、白酒、豆制品、糖果等6个重点品种和8个重点整治区域,以及区域合格率低、市场准入进度慢、食品添加剂问题集中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开展区域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着力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等问题。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饮食店、学校食堂、建筑工地、农家乐等旅游景区的食品卫生整治力度,规范卫生许可,改善加工场所、设备及卫生设施简陋的状况,严厉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按照“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认真贯彻落实省编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职责分工的通知》(浙编[**]35号),理顺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职责,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保健食品市场准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初审,做好对申报注册产品的真实性、规范性审查,加强样品试验和试制的现场核查,发挥省保健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保健食品的标准化工作。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力度,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审查工作,严格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产品标准执行、标签说明书规范情况,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的抽检,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产品质量调查和评价工作,掌握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逐步建立违法广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综合监督,针对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活动。
围绕“建机制、定制度、抓培训、早预防”的工作思路,全面架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督促尚未出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县(市、区)尽快完成制订工作,指导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乡镇制订落实食品安全相关应急措施。加大预案的宣教、培训和演练工作,各市特别是各县(市、区)都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演习或培训,提高实战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力求早发现、早整治,预防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建设,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置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我省应对各种食品安全事件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食品退市、食品召回等制度。对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安全事故和隐患,要及时核查处理。
总结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指导各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和推动嘉兴市建设跨地区、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体系,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年内使大多数县(市、区)完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建设。加强信息交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着重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交流和市场食品监督检测信息联合统一的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考核工作,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信息考核办法。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调查与分析,评估主要食品品种和危害因子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组织编制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等基础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标准缺失、标准交叉和标准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按照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意见》(国标委农轻联[**]99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省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根据食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清理结果,进一步完善食品地方标准和企业备案标准的清理工作。本着“科学布局、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体现特色”的原则,省级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全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各地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经验,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逐步实现检测成果互认共享和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贯彻实施《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0)》。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三贴近”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电视大赛、大学生志愿者食品安全暑期实践等大型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意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