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食物是人们不能离开的基本物质元素,食物的品质和安全关系到人类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保障。伴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进步和我国也加入到了WTO这一挑战,大家对于食物是否安全和怎样建立监管体制的需要也越发的高了。假如说食物的安全出现了差错,很可能会涉及到社会的安稳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注重食品是否安全和食品的监管。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国家没有间断的对于食品安全监管方法进行了整理和修改,但是它的安全问题还是让人非常头疼的,于是说身为食品安全检查机构,就应该增加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而且一旦发现问题一定要马上解决,这样才能对大众负责。
现如今,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有很多,加一起大约有二十多部。但是因为在定制法律的时候没有集中处理,就导致了各种法律之间非常散乱,没有详细的进行统一和整理,所以说现在弊端就显露出来了,现在还不能对于食品的每个程度的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涉及。[1]对于每个省所颁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都不太一样,因为每个地方的部门改革水平都不尽相同。此外,最近一段时间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研究出了各种各样的化学药剂,这些个化学药剂运用在了食物中也就成为了我们所熟知的食品添加剂,能够改变食物的颜色、味道等等,但是健康的添加剂是可以使用的,有些添加剂不仅对人体无益,而且还有很大的伤害。而且有关的法律条文的创建不能够和科学技术的推动接轨,所以让很大一部分的人在利益的诱惑下走上的犯罪的道路,不顾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且很多法律对于威胁到食品安全的违法法律的行为处罚的不是特别重,或者是没有树立好良好的威信,所以说引发了很多人去犯罪。
食品安全是一类问题的总称,包含了食品的加工、产出、传播、卖出等流程,原本来说这几个流程是交相辉映不能分开的,但是最近的一项法律条文中指出,每个阶段都要由专门的一个机构来监督和管理,所以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所采用的一般都是分阶段的监督管理,被公共分为四个单独的层次,也就是说由不一样的机构分别掌管不一样的几段,非常容易发生监督管理不到的地方或者是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重复,所以说就会发生当里面的某一个阶段出现差错的时候,每个相关责任机构都会开始推脱责任或者是执行法律不严格,从而造成了我们国家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大。[2]因为监督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容易导致各个地区执法机构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没有非常周到或者是重复监督管理,这不仅导致了我们国家相同资源的浪费,而且也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一个较高的效率。
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检验工作没有较早的开展,而且进步也不是很快,大多数在食品的各个流程中的检查体制就不是十分的周到,让检查工作没有得到较快的发展。此外,因为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准不是特别高,一些尖端的检测设施一般都要从国外引进,这就增添了食品安全检查的资金投入,而且一些比较小的公司没有条件去买这些检测设备,导致了有些比较新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能被检测出来,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食品的安全。
应该以最快的素质签订并且充实现如今存在的一些法律法规,最后形成一种比较颜色的食品监督管理形式。而且对食品流入市场的各个阶段,都完善有关的法律条文,进一步规定各个环节将由哪个部门承担责任。规定时间的对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条文进行制定和改正,用这样的方法进一步保障食品的安全。[3]
几年前,我们国家的最高领导机构声称在原来药品质量监管机构的条件下创建有关我们国家食品监管的机构,它的重要意图也是显而易见的,虽说管理机构非常的多,但是管理体制和到位管理什么范围都非常的模糊,也没有达成统一的共识,所以说我国最高领导机关期望凭借食品的监管机构来解决这样的一些问题。但是想要在近期解决这样的一些问题,也有着非常多的不容易的地方。有的专家指出,理应在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上有着新的规定,也就是说增加食品安全行政制度的改革流程,消除现如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分阶段管理的方式,去掉一些管理权限相近的机构,创建一个最新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制定一定的体系。[4]
就像上文所说的,食品安全绝不仅仅是一个名词,而代表的是一个流程,在这些流程中,只要其中一个阶段出现了差错,食品安全的整个范围就会发生差错,所以一定要增强食品安全源头的监督和管理是保证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条件。现如今我们国家最基本的农业产品的产出一般来说使用的是非集中的家庭形成产出,因为非常的散乱,不能对产品在产出的流程中运用的所有药物就进行法律条文制定。所以说,我们国家的最高机关应该在有关农业中加强对于科学技术的普及,逐渐地对农村也进行效率比较高的科学化管理,这样才能从最根本的地方杜绝危害食品安全的事情发生。[5]
就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现在情况和发展趋势来讲,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存在着下面的几个问题:购买者对于食品安全的有关问题了解的不够透彻、生产人员对于法律不够关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充实、检验技术水准不是高等。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全面的负起责任,想到一定的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不能让食品安全问题危害人们的人体健康或者是生命安全。从食品的原材料生产到被消费者买去,其中经过的过程有很多,一旦监督管理部门工作有疏忽或者是大意的地方,都可以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所以说,不仅是在现在还是在将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也要逐渐的重视起来,才能进一步保证食品的安全,从而保证人类饮食的安全,让人们吃上放心的食品。
[1]李松涛,刘世昕.食品监管从多段管理到两段管理:百姓能否从此吃得放心[J].决策探索,2013(6):27-27
[2]云龙.食品安全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J].农产品加工(上),2013(3):1-1
[3]李建华,吴祖秀,冉琦.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体制调整的思考[J].中国卫生监督,2005.12 (1):6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直至影响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
自上世纪初开始,伴随着化学合成和食品加工行业生产水平的提高,生产者为了达到改变加工食品风味、提高外观品质、延长储存期等目的,开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尝试添加各种化学合成物质(俗称食品添加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如今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已非常普遍。然而,一些无良企业和不法商贩为了追求高额的利润,在食品加工和销售过程中违规、违法添加化学原料,导致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健康形成严重威胁,使得整个社会对食品生产行业的信任度下降,由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的恐慌心理越来越严重BG大游,给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食品安全事故主要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而在当今信息传播技术极其发达的时代,发生在局部地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往往会迅速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加之人们对相关常识不够了解所形成的误解,导致一场小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会演变成影响面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
自1999年广东省肇庆市因食用掺有液体石蜡的食用油导致681人中毒,成为建国以来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以来。我国每年都会发生一些影响面较 广的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在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食品安全事件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4年以来,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影响力都呈加剧趋势,每年都会发生引起全社会巨大反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其中,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有:2005年发生的“苏丹红事件”,因亨氏辣椒酱中被检出含“苏丹红一号”而引发,最终在全国11个省市30家企业的88个样品中均检出含有苏丹红,其中包括肯德基等多家著名的餐饮和食品公司;2006年在北京发生的“福寿螺事件”,导致近百人被所寄生的广州管圆线虫侵染,被临床诊断为嗜酸性细胞增多性脑膜炎;2007年相继发生“龙凤”、“思念”速冻食品因检出致病菌在深圳遭撤柜,王致和豆腐乳保质期内发霉,味全食品旗下奶粉阪崎肠杆菌超标等事件;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导致三鹿集团倒闭,并直接选成29.4万婴幼儿出现泌尿系统异常,52019人住院,并有6例患儿死亡;2010年发生的海南“毒豇豆事件”,在豇豆中因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农药残留,造成海南省近20万亩豇豆滞销;2011年上半年,双汇火腿肠“瘦肉精事件”刚刚平息,又以台湾为中心发生了“塑化剂事件”。
这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不仅对相关企业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加剧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心理,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纵观近年来我国发生的一系列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虽然事件的起因都是因生产者的人为因素造成,但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的不外乎致病微生物和化学原料等两大类。具体可细分为以下几类事件:
食品中的有害微生物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杀菌不彻底、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标准,以及厂家或商家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所致。如“福寿螺事件”主要由于烹饪时间过短,未达到灭菌效果,“龙凤”、“思念”速冻食品致病菌超标、王致和豆腐乳保质期内发霉等均由于加工过程中未达到卫生标准;而早在2001年发生的南京冠生园月饼“陈馅”事件则完全是厂家恶意生产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所引起。
食品添加剂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使用食品添加剂对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起到防腐作用、改善加工工艺都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但无论是从动、植物体内提取的天然物质,还是由人工合成的食品添加剂都具有一定的毒性,超过安全使用剂量均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如2011年发生在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其中所添加的柠檬黄色素国家允许在其他种类的食品生产中使用,但在馒头里是不能添加的,因此属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前一阶段媒体报道较多的的面粉增白剂事件,属不法商家为增加面粉的白度,超标准加大剂量所致。
工业酒精、工业染色剂等化工原料均含有危害人体生命健康的有毒成分,因此是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产过程的一类产品。但部分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以及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此类事件累累发生。如1998年发生在山西的“朔州毒酒案”事件,以及近年来发生的“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双汇火腿肠“瘦肉精”事件等都是由于将工业色素用于食品生产过程所引起。而发生在海南的“毒豇豆事件”则是由于使用了在蔬菜生产中的违禁农药,以及未达到农药的安全间隔期而采收上市所致。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不断发展,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成本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大批化工企业开始向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中、小城市和农村转移,而这些地区均是粮食、蔬菜的主要生产区,长期处于化工厂废气、废液的包围下,所生产农产品质量存在很高的安全隐患。而早在2002年前,就有科研人员对处于老工业区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板河口地区的粮食、蔬菜和水果中就发现了氟、砷等严重超标现象进行了分析研究,其中在某植物样品中检测出氟超标23倍,砷超标近60倍,数据令人触目惊心。而长期食用此类受污染的农产品给人类带来的危害也是无法估量。
目前,我国工业和农业生产技术都已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却严重的滞后于科学水平的发展,在发生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下,造成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一种普遍的恐慌心理。如2008年四川广元发生的柑橘大食蝇事件、2011年江苏镇江发生的“爆炸瓜”事件等,均因消费者对农产品生产中的相关知识和基本常识了解不够所造成。最终形成了一种不必要的食品安全恐慌心理,造成农产品滞销,给生产者的利益带来较大损失。
自上世纪末以来,随着我国人口快速增长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各种污染源造成了农产品的产地环境遭受破坏,作为食品主要原料的农产品受污染情况越来越重。同时,在国外先进的食品加工工艺引进的同时,我国食品加工行业规范性不够、劳动者素质参差不齐和监管科技手段落后等,都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食品安全事件的累累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食品生产和加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所造成。我国目前食品加工行业中存在大、中、小、微各类加工企业共存的状况,在农村及偏远地区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小作坊,据2009年统计我国有50万家企业在生产食品,而只有10万余家有生产许可证,这种状况造成食品加工队伍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加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性、使用规定和标准等均知之甚少,导致经常出现卫生不达标,超标准添加食品添加剂和使用违禁化学品的事件发生。
利益最大化是企业关注的首要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总是千方百计地减少生产成本。而现代技术合成的成本比传统工艺的食品生产成本要低得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许多食品生产技术和非食品生产技术被非法运用到食品生产领域,超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或者非食品添加物质以减少食品生产成本等现象屡禁不止。在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中,对因违反管理规定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其处罚方式仍以罚款为主,且最高标准为5万元以下或违法所得的5倍以下。而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因违法者故意隐瞒销售情况,所能确证的违法所得仅为实际所提的九牛一毛,造成处罚过轻,生产者铤而走险心理进一步加剧。
食品在摆放到餐桌上之前,要经过原料生产、粗加工、精加工、产品包装、进入销售渠道等极其复杂的形成过程。在此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可能造成最终生产的食品达不到安全食用指标,而我国于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管理部门包括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虽然指定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导致有利益时相互争抢管理权限,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的状况。正如湖南某市市长接收记者采访时的回答一样,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只能靠分管市长的批示来确定牵头负责单位。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明,造成食品安全基本处于无监管状态,直接导致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下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对食品数量和种类供应不足关注已较为对食品质量的关注,加之文化水平的提高和信息传播的加速,使得广大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在安全意识提高的同时,由于对相关知识的一知半解,使得一部分本属于个案的事故演变为引起全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在西方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不仅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明确的监管部门,对缺陷食品有着细致完备的召回程序,而且对食品安全责任人有着极其严厉的处罚,为食品的安全供给提供了保证。但即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每年也有约7200万人(占总人口的30%左右)发生食源性疾病,造成3500亿美元的损失。而我国目前虽然也建立起了相对完整的法律制度,但在法律体系的完备、监管、整治和宣传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加强我国的食品安全的管理任重道远。
美国是全世界食品安全保障最好的国家之一,有着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在食品安全方面既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和《蛋类产品检查法》等具体性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并且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而我国目前虽然也已建立了包含100多个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条例、规定、规范、规程)和近500个食品卫生标准在内的法律体系,但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上位法仅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几部,而且除了《食品安全法》外,其余几部法律的规定都较为纲领性,对具体操作的指导意义不大,导致在操作过程中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可操作、全覆盖。
“乱世须用重典”。在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呈出,食品安全犯罪事件频发的时期,必须要用“重典”整治。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我们看到,一些作奸犯科者被绳之以法,一些企业也进了“黑名单”。但正如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在某食品安全论坛上感慨的那样,侦办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存在惩处力度不够的困境,一些严重犯罪者被判轻刑、缓刑,总体看来违法成本还是太低。因此,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要加重处罚力度,让欲犯法者望而止步。
食品从田头的原料生产到摆上居民的餐桌,要经过一个很长的产业链,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导致最终生产的食品不安全。而我国目前正规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在整个行业中的比重相对较小,还存在相当大的一个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极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应逐步规范从业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并通过建立协会的形式对散户进行管理,对生产企业要求必须建立一套健全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可以是信息化、智能化的,也可以是建立台帐等),对食品加工企业要求其对每批生产原料建立档案,对采购原料进行必要的检测,对生产过程有详细记录,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逐步实现食品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
我国对食品安全采取的是“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监管方式,这种监管方式造成管理上存在较多的盲区。加上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够,对企业的安全和卫生监管流于形式,处于“收费、盖戳、发证”的程式化管理。更遗憾的是,在相关事件处理过程中,一些监管不力的官员或进入调查组去查别人,或道歉了事,或仅受到行政处罚,无疑是对监管工作不力的纵容。从这个角度看,假如说食品安全案件屡发的症结之一是利益驱动太大、违法成本太低的话,那么另一个症结,正是监管难度太大,而失职成本太低。因此,针对目前的状况,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官员的监管意识,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剂……不断曝出的非法添加事件,让公众在被迫上化学课的同时,心中也留下了深深的阴霾。诚然,正规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不是一个概念,而且对标准化量产的现代农业、食品业来说,化肥、农药、添加剂几乎不可避免。但是,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大家最希望看到、听到的不是有关部门和专家为添加剂辩护,如少量摄入某某添加剂无害云云,而应该在平常加大相关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居民掌握基本的常识。我们的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都有必要帮公众和记者学习甚至是恶补食品安全知识,我们的专家、学者更应发挥其在公众中的权威性,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的科学宣传和解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恐慌,减少因误解造成的“伤农”事件发生,为国家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陈莉.“湿面条能点着燃烧”引起的思考.《大众标准化》2011年第3期.
[2]侯青蜓.食品安全问题的科学分析――基于毒奶粉案例的思考.《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年第3期.
[3]郭彩玲.如何应对食品安全危机――由双汇“瘦肉精”引发的思考.《出国与就业:就业教育》2011年第6期.
[4]陶跃华,张晓峰.从“三鹿奶粉事件”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17(4):362-265.
[5]宋嵩文,食品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J].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10,12(5):395-396.
[6]张金.关于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思考.《江苏预防医学》2010年第6期.
[7]葛少锋.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社科纵横》2002年第5期.
[8]金峰,张周建,张卫兵.浅析《食品安全法》之不足.《中国中医药咨讯》2010年第34期.
[9]陈骥.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探讨与思考.《中国市场》 2010年第51期.
[10]陈友芳 黄镘漳.道德风险、逆向选择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6期.
[11]王瑞红.加强《食品安全法》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
[12]杨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完善思考.《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我们有义务也必须向广大消费者展示我们肩负的责任,我们有坚定的决心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的安全承诺。在此,向xx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牢固树立“保障食品安全、企业承担首责”的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法律义务。
二、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设施;加强企业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认真落实进货台账登记、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完善生产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设施,做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
三、严格企业行为自律。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加强食品产业链质量安全自查,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坚决杜绝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绝不经销“三无”和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食品。
四、建设诚信良心企业。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依法经营,恪守道德,自我约束,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坚持诚信为本、安全至上,加强诚信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自觉非法之利,坚决遏制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支持并主动配合相关单位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媒体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综合技能,认真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建立食品安全企业长效管理体制。
各位同仁、各位朋友,让我们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共同携起手来,承担保障食品安全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筑起群众健康安全的坚固防线,齐心协力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建设健康中国做出我们每一名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应有贡献。
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和谐,提供安全营养的食品是我们食品行业和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为保证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代表全国食品行业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法规,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保证所使用的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
三、保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不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四、严格执行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备可追溯性,发生问题时,要依法及时处置。
五、规范标注产品标签和营养标签,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食用产品;
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杜绝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不法行为,杜绝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的违法现象发生;
七、遵守行业道德准则和公约,规范市场行为,讲信誉,不搞欺骗宣传。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标权;
八、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接受国家各级执法部门、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和指导。
“学校教育健康第一”,为营造学校良好教学环境,稳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现在呼吁全校师生密切重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有句谚语说得好,“祸从口出,病从口入”。据有关资料分析,人类所患的各类疾病有很大一部分与我们人类不科学、不合理的饮食习惯有关。如果我们误食了变质食物,就会生病,就会给我们的身体健康造成较大的危害。因此,为了稳定学校教学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我们倡议:
第一,不喝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不吃过了保质期的零食。当你花钱买零食时,首先要查明其商标、批号、保质期,特别是超过了保质期限,说明这些零食可能已经变质,不能食用。
第三,尽可能到大型商店去购买零食。大型商店食品流通快、管理规范、进货渠道正规,出现伪劣商品或过期商品的机会少,商品质量有保证。
第四,喝饮料时,不能喝已经开过盖、破坏了密封圈的饮料;不能喝超过保质期的饮料;不能喝“三无”饮料,没有生产批号、没有厂址、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一般都是伪劣商品,质量低下,病菌严重超标。另外,要吃熟食,不喝生水。
转基因作为新时代的重大研究成果之一,虽然被人们广泛食用,但安全问题仍一直被人们讨论、热议。伴随着一些消极现象的出现,从侧面暴露出了我国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完善我国转基因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转基因食品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转基因食品的基本概念和内涵第一次在我国卫生部颁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法中提出:利用转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构成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相关的产品和食品添加剂。
虽然,我国学者已经就食品安全的本质达成共识,但是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内涵仍然存在些许分歧。其中一种观点认为,转基因食品与普通食品一样,都具有安全保障,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不仅仅包括食用安全,还应当将环境的安全列入其中。一些保持中立的人认为食品安全意味着食品的风险应控制在人们可承受范围内。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确定与转基因食品的从研发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中产生的风险有着紧密的联系。从转基因食品的本质角度出发,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风险不仅仅体现在对人类的健康影响上,还体现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上。
转基因技术下诞生的除草剂、抗病虫害等转基因食品,具有优于传统食品的特点,在生物技术种子制造上给一些商家或农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国家带来了社会和医疗上的利益。但是,在转基因技术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衍生出了许多未知的风险问题。尽管目前仍没有具体事例证明转基因食品安全存在的缺陷,但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仍是人们所担心考虑的。从转基因食品诞生以来,就不断有专家学者发出质疑和反对的声音,认为转基因食品改变了生物原有的基因产物,极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伤害。主要表现为:易引起食品中毒的风险;容易导致食品过敏;食品中容易添加抗生素等药物成分;营养成分改变等四大风险。这是引起人们恐慌和社会讨论的最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当前各个国家对其进行立法规制的根源。
当前,我国缺乏专门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法规制度。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益远远低于法律的效力,权威性不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影响了执法的力度。早些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为我国整个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很大的改善。食品安全法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一些具体问题。但是,至今为止并没有转基因食品安全的专门法律法规,这就使得一些不法分子投机取巧,钻取法律漏洞。
我国虽对食品安全有了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转基因食品仍缺乏较为系统的政策。关于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相关内容制度显得较为粗略BG大游,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尽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标识内容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是并未将传统食品与转基因食品做出较大的区别,转基因食品也没有专门的标识内容。
大部分的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认知不多,即使知道是转基因食品,也并不知道转基因食品对自身健康的影响。现在大部分国家普遍认同对过敏性有机食品进行标识,致敏性作为警示消费者健康的一种因素,如若缺少致敏性内容,这将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置于危险之中。
大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心存顾虑无非是因为担心转基因食品会存在安全隐患,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而事实上,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至今仍未有可靠的事实证明。从转基因技术的研发到现在的应用也才仅仅三十年,并没有漫长的时间评估。有很多产品都是使用很多年之后其危害才慢慢的显露出来,例如,链霉素、四环素、DDT等都是经历过很多年之后,其危害才逐渐显露出来的。转基因食品的风险之一就是潜伏期较长,在当今的民事诉讼制度下,消费者如若因为食用转基因食品而导致一些潜在的危险,且事后救济的难度比较大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主动权的。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影响着国家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一定要有专门的法律制度来规范转基因食品的市场。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完善的基础上,还要制定一些适应当下、符合现状的规章制度,针对具体的问题作出具体的对策。比如:转基因食品的危害潜伏期较长。一般的传统食品在食用时,如果有不适的症状在短期内就会显现出来,而转基因食品如果对其身体存在危害,那其危害结果可能要十几二十几年之后才会显露出来,甚至有的会遗传在子孙后代的身上。所以针对转基因食品的特殊性,必须指定专门的法律规制来加以规范,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标识制度作为一种信息披露政策,可以很好的改善转基因食品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能很好的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以从三部分完善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制度,一、增加阀值的规定值;二、丰富标识内容;三、扩大需要标识的转基因农产品范围。首先,要设定一个阀值对转基因食品和传统食品进行区分,为消费者提供选择的关键信息,同时弥补有限的技术所带来的问题。其次,要丰富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内容,尽可能做到详细、全面。甚至要连原料中基因发生了怎样的改变都要阐述出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最后,将转基因生物目录与转基因市场的发展状况匹配,定期更新产品信息,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要有利于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
追踪制度的记录能比较直观的反映转基因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去向,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找到转基因食品的问题所在。但是,我国转基因食品食品的相关追踪制度并没有健全,这加大了监管部门对有机产品的事后监测难度。因此,需采取严格的追踪管理措施,使有机产品从生产、加工到管理都能进行有效的追踪和严格的监控。这样,一旦某一种转基因食品对人们造成安全隐患或者危害,有关部门就能及时掌控食品的流向,及时找到相关的责任人,查明原因,并对问题产品进行及时处理。
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关键是看人们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待它,做怎样的取舍。在面对转基因食品的褒贬不一的声音面前,人们应当注意掌控好它的尺度,让转基因食品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力量。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正面的、积极的引导,尽可能减少其损害结果,才能保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食品安全的问题虽然比较严重,但是至于这个问题的具体定义还是没有权威的规范,但是在美国对于食品安全的分类有分为相对安全和绝对安全两类,首先就是相对安全,是一种根据实际进行确定的定义,对人体不会产生很健康损害威胁,但是前提是在使用的食品含量不高出于一种合理的范围内的情况下,因此对于相对安全的食品来说比较重要的就是视频的含量以及食品用量。另一方面是安全的食品,相比于相对安全的视频来说,安全食品更属于一种承诺,保证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伤害。
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非常不容乐观,因为存在的问题不仅比较多,而且比较严重。
养殖、种植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的农业生产事业的单位是不同的农户,并且由于农村的生产技术比较落后,因此整体的农业生产规模都比较小,再加上个体户的生产单位导致的生产地比较分散,因此管理起来不是很容易。但是伴随着中国目前的低成本、高产产量的趋势之下,使用违规农药的现象越来越多,本来国家就是不提倡使用农药的。
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中国的食品生产企业很多都是家庭作坊式的企业,高达百分之七十工作的人数还不够十五人,中国的食品企业已经超过了一百万,相当于有七十多万的食品企业规模都很小,因此产品的质量就很受质疑,很多企业的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市场经营都没有一定的管理机制。
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因为没有专业的食品存储设施,就会导致很多的个体食品生产户没有有效的质量控制设备或者有效的安全监测手段,再加上很多的非法经营商家,为了获取大量的利润将企业生产的变质的食品或者过期的食品都非法出售。
法律武器是一种对抗食品安全违法商的有效措施,文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详细的探讨。
不断建立食品安全法制制度。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正在逐渐完善,以前是《食品安全卫生法》,现在经过食品专家的不断纠正完善,已经变成了《食品安全法》,现实中很多问题都是通过法律上的制度进行解决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社会上,在大陆上的法律体系方面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完善和健全相应的食品法,从源头到消费者手中的每个环节都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
建设法制政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在监督社会上的市场食品安全问题时,并不是直接的去干预企业管理方式或者直接干预食品市场的管理制度,而是通过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进行维护,帮助食品安全公司进行法律服务,在政策上进行指导BG大游,一定要严厉打击那些违法商贩,保证食品安全市场的活动有序开展,扮演好政府应该扮演的职责,也是一种食品安全的强有力的保障。
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高食品市场准入标准。市场的准入标准还是不够高,因此需要不断完善这种管理机制,市场法律制度需要按照市场准入标志进行标注,需要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因为食品安全P系到了整个社会的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因此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不能做任何违反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事情。
转基因技术作为继工业革命、计算机与电力革命、信息技术革命之后的第四次科技革命,自20世纪70年代诞生以来,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内带给了我们巨大的震撼,其研究成果也逐渐步入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食品的概念也由原先的农业食品、工业食品发展到现在的转基因食品,随之也引发了各国际组织、各级政法、民众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及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广泛关注与争论,各国也出台了一些相应法律法规对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标识,为此本文将在简述转基因食品概念的基础上,详细探讨转基因食品的安全和常用的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和手段。
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由转基因技术获得的含有外源基因的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衍生物生产的产品,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就已经开始了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并于1983年诞生了全球第一个转基因农作物—马铃薯,目前全世界的转基因植物田间实验涉及6000多种,已经商品化大面积种植的转基因作物种类有棉花、油菜、玉米、大豆等,小面积种植的有木瓜、西葫芦、甜椒、马铃薯、西红柿等,总种植面积也已达到7560km2[1]。
目前,人们对转基因食品的担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食品是否无意中对消费者造成安全威胁; (2)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作物的生存竞争性是否会对自然界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3)由于新基因的加入,转基因作物中的新基因能否给食物链其它环节造成无意的不良后果。其中人们最关心的是转基因食品是否食用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们的健康。
支持转基因食品的观点:美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3年提出了实质等同原则,并依据此原则对转基因食品中存在的毒素性物质、营养要素、过敏源等问题进行了相应讨论,得出由现代生物技术产生的食品其本身的安全性并不比传统食品低。另外,我国学者邱仁宗也在其著作中写道:“转基因食品从产生到今天,还没有发现能够精确证明其有害的任何证据,实践是最好的论证”[2]。
反对转基因食品的观点:纽约城市大学生物学家Commoner认为,转基因食品就像一次巨大而不受控制的实验,其结果存在不可预见性;康奈尔大学昆虫学家Losey发表文章称转基因农作物可能对非目标生物产生危害;英格兰学者Pusztail在其文章中称道转基因食品对环境和健康存在潜在危害;我国那中元教授和侯美婉教授也认为转基因技术本身并不完善,转基因食品还是存在一定风险[3]。
随着转基因食品的商品化以及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的加剧,很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体系,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作为该安全评价体系的第一步,对转基因食品的准确检测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对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按照原理可以分为针对外源蛋白质和针对外源DNA的两种鉴定方法。
外源蛋白质的测定主要是采用免疫学检测法从蛋白质水平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检测,免疫学检测法是通过抗原抗体特异反应来检测具有抗原性蛋白质类表达产物的存在,常用的检测方法有试纸条法、Western杂交法以及酶联免疫吸附法。
试纸条法:将特异的抗体交联到有颜色的物质上及试纸条上,待特异抗原与纸上抗体相结合后,再和带有颜色的抗体进行反应,形成带有颜色的三明治机构,若不存在抗原的话就没有颜色。该方法是在最近15年才发展起来的,操作简单[4]。
Western杂交法:将印迹、蛋白质电泳、免疫测定融为一体的检测方法,关键技术在于抗体的制备,该方法具有很高的灵敏度,可以从植物细胞总蛋白中检测出50ng的特异蛋白。
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原理及过程与Western杂交法类似,采用酶标记,建立固-液抗原抗体反应体系,采用酶反应来检测抗原抗体的结合。
外源DNA的测定主要通过对转入的外源基因进行PCR(聚合酶链反应技术)扩增,然后进行荧光或者紫外检测。PCR技术作为一种能在体外由引物介导的DNA聚合酶催化的聚合反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目标序列的大量复制,常用的检测方法有定性PCR和定量PCR。
定性PCR:转基因食品重组DNA的基本结构包括标记基因、启动子、终止子、目的基因,可先用转基因食品最常用的转录启动子CaMV35S、抗生素抗性基因、转录终止子NOS设计引物进行PCR反应,最后针对检测成果为阳性者再检测。
定量PCR:PCR反应具有高度敏感性和特异性,对实验技术的要求较高,定量PCR的原理是用人工设计的竞争模板以不同的稀释度与标本共同扩增,依据竞争模板的稀释度做出标准曲线,进而判断标本中待测核酸的量。
上述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通常一个检测反应只能检测到一个外源蛋白或外源基因,未来的发展趋势寻求高通量、高灵敏度、低消耗、适用面广的技术,蛋白质芯片技术和基因芯片技术就可以很好的满足上述条件。
[1]胡娜.转基因食品的检测方法及其应用与发展[J].食品科技,2004(1):1-4.
[2]周萍萍.转基因食品检测方法的现况与进展[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4(16):254-257.
3 月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极不寻常的月份。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两会” 代表齐聚北京, 代表人民把有关人们衣食住行的问题带去“两会”进行讨论。“两会”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加以了解的,因为它次次会议、条条议案都是围绕如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如何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社会更加和谐。 在今年的两会上,食品安全的问题又一次被提起,最为一名食品科学专业的研究生,更应该多关注有关食品方面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且竭尽自己的能力帮助解决相关的难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却存在着很多食品危机,无时无刻不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首先,我认为主要跟我国食品管理标准更新滞后有很大关系,部分标准长期止步不前,二三十年不变。事实上,近年来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此有。当然,这些年来,食品安全的标准也并非完全“岿然不动”。许多标准也在重新论证修订中。然而,恰恰这些新标准的制定,每每为公众质疑。因此我们应该重振食品安全标准的公信力。让人们重新相信我国的食品标准。其次BG大游,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责任,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最后,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因此,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通过对两会进行学习,进一步加深了我对两会内容的认识,了解了国际内的形势,坚决拥护党中央和国家所做出的科学决定。作为一名研究生应该及时调整,严格要求自己,准确修正自身工作方向指导,我相信只要全国人民和衷共济,迎难而上,中国必将在食品安全方面有更显著地提高。
馋嘴的“童鞋”们,大家注意了!不想“Game over”的馋嘴也看过来!现在我将宣布一件事,大家不要吃“三无”食品了!自从我们上了主题班会后,连我这个馋嘴也不敢吃了。周四我们五六班上了一节班会课,这次我们的主题就是食品安全心中记。我们不要买三无食品和三无饮料了,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吧?咱们就一起来看看!
早晨我上学时买了包三无食品“辣的不行”去了学校,看见班长要来,我赶紧打开,一下子就吃进肚子,生怕班长大人要拿走上缴了,过了一会,喉咙里真的是“辣的不行”。终于到了第二节课,我兴奋极了,马上来到了阶梯教室。
终于上课了,我看看四周,眼睛一亮!啊!架子上全是本人爱吃的东西BG大游,我真想用“吸食”把它们一扫而光。同学们演了一个小品,是有一个好吃的同学吃了小摊上的炸鸡腿而得了“急性肠胃炎”,我们的小演员们,一个个演得维妙维肖,一直在“哎哟哎哟”的叫呢!我们看了就大笑起来,但心有一些余悸,有点害怕我像这个好吃鬼一样得病,后悔吃了很多辣条。马上同学们又开始了知识问答,从中我又对“三无”食品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三无”食品就是无生产许可,无生产日期和无生产厂家,防腐剂吃多了还会得上癌症呢!我一听会致癌,就不敢吃了,有哪个笨蛋想让自己得上癌症呢?我对架子上的零食没有了什么食欲了。老师让同学又演了小品,一个同学在小摊上买了一包三无食品,爸爸让她去退货,老板却马上翻脸不认帐,她打电话,让卫生局的人来了,一看,才知道这家店没有营业执照,他家是非法卖三无食品的,把他给抓走了。参加我们主题班会市卫生局的赵局长听了上了讲台,对我们说“我们必须要正确购买食品,不买三无食品,如有三无产品,就可以拨打电线,我们小孩子去有营业执照的地方购买,最好去一些大型的商店或连锁店去购买才放心”我们都必须要牢记在心,我想我们以后千万不要再嘴馋了,我们千万不要去买什么三无食品了,我们要吃好吃的、健康的、营养的、吃出快乐来!这才重要。
这节主题班会课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明白了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我们一定要改掉乱吃东西的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