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北京消协官方微信消息,近日BG大游,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BG大游,对海淀区5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存在食品中混有异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立案查处,罚款1000元。
存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BG大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BG大游。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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