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为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特殊食品销售行为,整肃特殊食品市场秩序,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即日起至9月底,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区内在营商超、母婴店、药店销售的保健食品BG大游BG大游、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为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依据,一是查看特殊食品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是否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并明确设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二是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BG大游,是否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三是检查经营场所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其他食品是否混放销售,特别是对在设立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中,摆放“普通食品”“运动饮料”“中药饮片及药品”等;在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专区(专柜)中摆放“营养保健品”“0段奶粉、4段奶粉”“中老年奶粉”“孕妇奶粉”等非婴幼儿配方食品等行为重点查看;四是检查销售人员是否对特殊食品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等。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64家次BG大游,发现存在未设置销售特殊食品“专区标识”的问题6家次,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指导,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特殊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和经营水平,推动特殊食品消费秩序稳定向好BG大游。(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