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大游2020年7月至8月,被告人吕某、马某合伙在长宁县经营一家自助火锅店,为了“调味”,吕某将“回油”的熬制方法转授给马某BG大游,由马某安排服务员将顾客吃剩的火锅汤料回收过滤进行熬制后,再按照比例添加到新油中,提供给顾客食用,进行循环销售从中牟利。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一次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该火锅店正在熬制“老油”BG大游。
长宁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决被告人吕某、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BG大游,同时宣告禁止令BG大游,禁止二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BG大游、销售及相关活动。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全县建成农产品示范基地62家,获评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
◎规范改造小食品杂店56家、小作坊78家;学校食堂“洁厨亮灶”改造率100%,餐饮单位“洁厨亮灶”改造率50%以上;
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康。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惠及千家万户,是一件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争做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宣传者。积极倡导“让食品安全走进千家万户”的建设理念,了解、知晓、宣传创建食品安全措施,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争做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支持者。积极践行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共同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主动为创建工作献计献策,增强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争做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创建食品安全城市,文明用餐,拒绝浪费,用实际行动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加油助力。
每一名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谨记:依法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行业自律意识,自觉做到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杜绝无证杜绝不合格食品出厂、入市、进店、上柜台、上餐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