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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大游食品流通环节中主要食品安全风险及强化安全监督管理策略探讨

  BG大游作者简介:吴明祥(1974),男,汉族,山东菏泽人,本科,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监管。摘要:食品自生产转向消费的过程需经历商流、物流等多个环节,而精准把控以上食品流通环节的工作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健康的安全食品是食品行业得以发展的必然要求。食品流通环节中各项指标达标率能够反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策略的有效性,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营养状况与身体健康,影响相关食品行业的生存发展。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本研究从当前食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风险入手,就提升食品监测评估机制科学性、加强食品安全监测数据分析能力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探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保证食品安全质量,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作为食品流入消费领域的关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内容呈现出显著复杂性,且近年来食品流通渠道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多BG大游BG大游,国家针对该变化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有效整合各类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针对现阶段食品流通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管理,应采取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测、管控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流通得以安全、顺利地进行。相关食品流通安全监测现状研究显示,目前正在推行的多数食品安全标准是已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以上标准主要将已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作为突破口对现有标准进行改进;该制定原则虽能够全面把控目前已涉及的食品行业质量BG大游,做到有效监管,但其对目前食品安全标准尚未涉及的领域,如各类食品添加剂等,难以发挥质量控制及风险防范作用。食品安全标准覆盖面不足或导致部分未涉及到的食品安全领域形成潜在食品安全隐患,若此类食品安全问题爆发则较难运用现行标准去进行管控。现行食品安全微生物检验指标检测规定包括国家、食品行业、地方及企业等4个标准的要求,综合以上标准对食品中微生物含量进行检测,虽可杜绝多数高风险污染因子流入市场,但多数指标并未对不同类型高风险致病微生物进行系统性、科学化的考察,缺乏全面的风险评估数据。此外,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1]附录中规定的蜂蜜中嗜渗酵母菌菌落计数规则,例如,10-1级平板内出现3 CFU嗜渗酵母菌生长即可判定为不合格,而该规定与此法中提到的“选择菌落数量为15~150的平板进行菌落计数”相冲突[2]。以上衔接不畅的问题或导致食品安全检验工作技术风险增加。由以上食品安全标准覆盖面、食品微生物检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可见,食品流通环节中相关标准滞后、检测流程存在技术风险均会影响检测行动指南的实用性,导致监管人员在实际开展工作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以食品样本抽检工作为例,对于部分保质期较短的食物,食品成分检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加上部分现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不同职能部门食品监测标准缺乏明确规定,其中部分管理办法中在首检、复检的具体规定上尚待完善。若此类食品在检测过程中受到各类人为因素、制度因素影响而超过其本身有效保质期,则会导致食品安全监测工作失去价值,进而影响食品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3]BG大游。此外,食品样本检测完成后需要企业自行到对应的检测机构领取检测结果,企业能否在限定时间内领取检测结果也会影响食品安全监测的有效性及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策略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4]中提到,评估食品安全风险程度需将重点放在食品本身质量评估上,同时全面管控食品成分及添加剂配比合理性。目前各类新兴食品及各种食品添加剂的应用范围正逐渐扩大,食品流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也相应地增加;为明确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可深入食品流通环节设计的各个领域,有针对性地考察现阶段食品流通环节特征,并根据特殊食品行业及食品生产地区制定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除了完善流通环节监管机制外,还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食品,完善相关的质量指标系数,实现全面管控。此外,法律法规还应该对参与食品安全监测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权力划分,在明确各类监管机构工作职能的基础上细化其权限范围以及职责。考虑到国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发展阶段,可积极吸纳国际食品安全管理经验,通过分析国内外食源性微生物检测数据形成系统化的食品微生物检测指南BG大游,适时开展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风险评估管控活动。食物致病菌研究报告显示[5],合理应用食品保鲜措施能控制食源性致病菌繁殖,基于此,在食品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中应定期考察保鲜技术的可行性,同时完善对可疑食物的处理条例,严防致病菌流入市场。在此基础上联合生物传感器、免疫学、质谱检测等技术对食品中微生物含量进行综合检测,能够进一步控制食品流通环节中食源性病原菌对食品安全质量的影响。基于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影响差异,可以考虑制定分级式风险管理办法,基于各类食品企业运行情况及风险要素对其食品风险要素进行评估,从各个等级企业进货渠道、食品加工形式、储运方法等方面入手制定针对性抽检流程,同时核对从业人员就业资质,减少人为因素对监管工作的影响[6]。对各类食品企业进行分级处理后,能够灵活运用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基于各类企业运行现状及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同时促使相关企业能够根据自身运转情况来合理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的工作标准。此外,监管机构同样应该根据部门职能的不同制定具体的工作内容,将食品安全问题排查、“黑作坊”取缔、食品添加剂检测、营业执照考察等工作安排至相应的部门,细化工作权限的同时完善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接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定期考察各个部门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及部门运行现状,及时补足技术、人力方面的不足,实现各个部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当前食品流通环节仍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针对以上问题,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吸取国内外优秀管控经验、明确各级人员具体责任,对于食品安全监管质量的提升有重要意义。[1]伍季,朱海华,竹磊,等.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解读[J].中国蜂业,2012,63(4):36-37.[2]苏涛,毛永杨,田金兰,等.食品安全标准中微生物检验指标的问题分析及建议[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9):2801-2807.[3]张居舟.新时期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现况与对策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2019,31(6):423-426.[4]法律出版社大众出版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J].新疆农垦科技,2009,39(4):83-85.[5]徐方旭,刘诗扬,兰桃芳,等.食源性致病菌污染状况及其应对策略[J].食品研究与开发,2014,35(1):98-101.[6]孙博.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J].中国食品,2020(16):120.